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关上庭院回拒送礼


去岁1022日《新海峡时报》版12-13有篇特写佘锦成大法官的报道:〈家严之名正气长新〉(Our father's Name has not been affected),那是Santha Oorijitham 专访佘前辈儿女后的佳作。

Santha开笔说起佘大法官当年身在诗巫(Reddi & Co执业律师)的事迹,每逢农历新年客户送来礼篮,佘先生几乎不近人情地把庭院关上明白回拒。以后他转事司法高职,他愈是小心自己的私交。

法官的孩子向记者透露,他们的父亲从来不打高尔夫球,避免(不怀好意)的律师借机缠捆。他始终尽力保持低调,不愿结交权贵。那么,谁是佘先生的好朋友呢?我曾听说的答案是:“德士司机。”

报道重提了佘先生一生不愿借贷的守则。年前我有幸和他会面,他曾做出解释:他绝非有意显耀身家,而是基于不要因为一丝一毫的个人债务之压力影响他审案的判决。

75岁的佘大法官之操守确是让人敬仰的。我曾在本版建议林连玉基金会颁予精神奖以兹勉励后进见贤思齐;陆庭谕老师后来转告,法官亲自回函婉拒好意,特别点明当年他投选独立大学一票,仅是凭据司法裁决,没有别的意思。

难能可贵的是,那个当儿他还没正式上任大法官。那个黄昏,退休后的佘大法官轻轻关上庭院,走入客厅坐在椅上追述往事,神情和语气皆犹有荣焉:what ever right is right。佘先生真的做到了1969107日他上任婆罗洲大法官的自许:

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It is absolutely necessary also that justice should administrated without fear and favour and irrespective of race and colour. (MLJ [1969]2: xxxvi-xxxix)

我只是遗憾,中风两年,求助针灸进出西医,他仍然不能言语。我回想在同善留医的傍晚,刚好一位蒙他资助的教友来函表示感谢;法官半靠在病床上默读一段,眼角悄然掉漏晶莹的泪光,映亮他的浩然之氣:His name has never been aff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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