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

任用超人,标准何在


超人丘光耀博士受委为马中商务理事会首席执行是否合适?本来嘛,商务理事会乃是一间遵照《1965年公司法令》所注册的非盈利有限公司,此事纯属企业内部的人事安排,岂容外人指指点点?但是,既经各方高调炒作,大家乱成一团。

结果,辩题的核心,逐而聚焦何以政治委派博士之任职?为此,刘镇东挺身代辩希盟的大选宣言,从未提及不准盟同志出职,而是不能因对方政党背景,获得重云云:

每个职位受委,都必须出自才干、专业能力。任丘光耀任这个职,是因为他对这个领导认识和能力,並非因为他(和行动党关系密切)的政治背景。

既然如此,马中国商务理事会是否愿意公开此次人事聘用的流程和作业之明细?例如,CEO的征聘广告,曾经刊在哪里?当时待聘之人选,除了丘光耀博士之外,是不是另有其他的中国通?若有,丘博士的个人优势何在,因而中选?

反之,要是由始至终,其实只有丘光耀博士一人待选,甚至不曾公开招聘之,因而无从比较履历;不知刘镇东要如何反证超人的任职,和他与行动党的如胶似漆彻底无关?

那么,该怎么答?如前所说,既是公司的内务,何须对外解释?可惜,行动党的用人之道,从来没有既定的圭臬。不仅丘光耀博士的任用如此,国州议席的候选人、行政议员、上议员乃至正副部长的委任,也是这样。

有的时候,才干、专业能力,确为评分之标准。然则,选拔的指引,其实不一定思虑这些,同时也顾及“卧榻之侧,岂容鼾睡”。所以纵有齐天大圣之本事,往往只得一介弼马温之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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