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读这个国家,世之所谓“儒商”的历史面貌,常有不解之惑。发迹之前,发迹之后,后人书写的白纸黑字,字里行间,总有遮遮掩掩的吞吞吐吐:说了一点,不说一点。
当中,提起日治时代,许文荣说:“日治时期,(郭鹤尧)他担任了新山自卫团团长,隶属新山署长(警区主任)管辖之下。当时新山署长是他的好朋友。这个自卫团有点像地方上的警卫组织性质。”
什么概念?许文荣言:“(自卫团)真正的工作是为当时的日军政府找工人修建道路等工程。凡四十岁以下的,都是他们所要寻找的对象。找到的人若不愿意做,便要付五元,他们便找其他工人代替。”
此处语焉未详的是,“便要付五元”,是指被找到的人本身付钱,还是自卫团代缴?万一他们没有能力缴付五元,将会如何?……不管怎样,耐人寻味的种种内情,有待传记的学术专家分解,找出日治真相,刻在郭鹤尧小学墙上,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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